【圆明网】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魏光东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对于课堂教学有着深入的研究,曾经获得过全国优质课一等奖,并执教公开课。在江泽民流氓集团造谣、污蔑、残害法轮功期间,魏光东受到过多次骚扰、恐吓、抄家迫害,至少四、五次被非法拘留,遭三年劳教迫害。
二零一五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做出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魏光东老师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以下为起诉书的部分内容:
我于一九九七年接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从小就有的慢性肠胃炎症状消失,思想得到了升华,并在工作生活中,尽量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尽力干好工作,执教的优质课多次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镇政府工作人员、镇派出所人员、镇教委和单位领导人员十几人不说明任何理由的把我绑架到了镇教委,非法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之后他们找来一台电视机,电视开始了邪恶的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法轮功的宣传。之后的二、三个月内,由镇政府、镇派出所、镇教委、单位人员组成的一伙人轮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对我进行威胁、恐吓、施压、洗脑,非法剥夺我的信仰自由,非法限制我在镇教委的院内不能外出,时刻有人跟在我的身边,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
之后的大半年时间内,我被不断的骚扰、威胁、恐吓、非法拘留,至少非法拘留三、四次以上,根本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给本人及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和压力。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进京反映自己的身心受益情况和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在天安门广场我炼功被巡警暴力驱赶,我去国家信访办反映真实情况,被便衣绑架,被绑架回当地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之后又被非法拘留一次,并于十一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内,我被迫承受长期一动不动的坐小板凳的刑罚,被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和文章,被强迫充当奴工长期从事高强度的劳动。
回家后的多年中,我不断被骚扰、恐吓,曾被非法照相、非法采指纹、非法验血、非法监控手机。
二零一四年七月,县国保和当地派出所对我进行非法抄家搜查,给家人造成很大的痛苦和恐惧。
我所受的迫害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所受迫害中的一点点而已,江泽民主导并强迫国人参与的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疯狂、毫无人性的迫害中,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也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拖入了深重的、毫无良知人性可言的、道德全面崩溃的罪恶深渊之中。这样普遍的持续的惨绝人寰的暴行,只有最灭绝人性、最变态邪恶的兽类才有可能对同类生命施行。江泽民在迫害中犯下的罪恶,人神共愤,罄竹难书!
将迫害之首送上法庭,接受正义的审判,是迫害正信者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人心回归正义的需要。正如“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所说的:“罪与罚对等,这不是出于仇恨、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让真相彰显,让正义行于世间,让做恶者的下场成为后世永远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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